參賽資格:
(1)社會組:自由組隊。
(2)教師組:嘉義縣各公私立學校內人員,得以鄉鎮市或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非編制內人員可報名暨上場 2 人,其餘人員皆需編制內人員】【未依規定報名者,大會將刪除名單】
獎勵辦法:
(1)參賽選手:各組僅兩隊參賽則不予比賽。三取一、四取二、五取三、六隊以上取前四名,優勝隊伍頒發獎盃乙座,領隊、教練、管理、選手頒給獎狀。【各組第一名另發給獎金新台幣 2,000 元,各組如報名 6 (含)隊以上,則第一名獎金提高為新台幣 3,000 元】
為避免引發比賽爭議,教師組第一場比賽前由大會檢錄組查驗參賽證明(在職服務證明及國民身分證),合格人員使得下場比賽,如合格人員未滿 9 人,取消該隊資格;未攜帶參賽證明人員,如該隊獲獎,亦不得敘獎。
所謂「編制內人員」乃指正式編制之教職員工;工友、代課〈理〉教師、實習教師、替代役男及專任教練、 2688 教師…等屬非編制內人員【100 年 8 月 1 日後擔任一節(含)以上代課即可參加教師組比賽,惟需學校開立證明。】可報名暨上場 2 人。
報名費:每隊 500 元整(社會組、教師組皆需繳款),請於 100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前繳交報名費,未繳交報名費隊伍視同未報名。繳費方式如下:
a.匯入第一商業銀行朴子分行(代號: 0075116 ),戶名: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帳號: 511-10-019933 ,請註明匯款人。
b.郵政劃撥帳戶: 31595890 ,戶名:姜智棟,備註欄請註明組別、隊伍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