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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嘉義縣運動地圖 - 行政公告 | 2013-09-16 | 點閱數: 660

發布日期: 102 年 9 月 13 日
發稿單位:運動設施組
單位聯絡人:徐淑婷科長
電話: 02-87711954
Emai :
0114@mail.sa.gov.tw
                                                                               
 有關監察院糾正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現教育部體育署)96 年推動「千里自行車道、萬里步道實施計畫」,辦理自行車道推廣活動,規劃作業未盡周妥,審查欠嚴謹周全,未循政府採購招標作業委託承辦,經費結報審核未盡嚴謹,及乏相關管考機制等違失,教育部體育署表示,本案於執行計畫過程確有疏失並已檢討改進。

 

教育部體育署表示,現階段受理縣市政府補助申請時,除提早進行規劃,並依縣市政府財力分級訂定不同補助比率,且邀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進行審查;另經確實檢討,後續辦理自行車道完工啟用推展活動實施計畫時,要求合辦機關活動執行適用「政府採購法」情形者,應確實依規定辦理,並訂定「教育部體育署補(捐)助經費督導考核及查核作業要點」,據以管制。


另因本案須追溯至 96 年,歷時較久,無論體育署或相關縣市政府皆歷人事更迭,難以及時闡明當時辦理細節及相關情事,以致在聲復作業有所延誤,體育署將確實檢討,未來除謹守相關補助規定並建立內控流程外,亦將加強署內人員與相關受補助機關及民間團體之教育。


    教育部體育署再度表示,針對監察院糾正案內容,體育署皆虛心接受並確實檢討,未來舉辦相關活動時亦將引以為鑑,從辦理活動的前置作業至活動結束後的核銷結案等作業程序,將更加審慎以待。


 

 
權責單位:新聞組
更新日期:201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