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銘。(TSNA)
日前義大犀牛明星外野手張建銘宣布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引發外界關注,讓人再度想起中華職棒這套自由球員制(free agent, FA)。
過去中華職棒球員薪資長期偏低,除了票房營收因素之外,有很大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自由球員制,每年球員只能和單一球隊議薪,沒辦法到自由球員市場反應身價,導致平均薪資水準停滯不前。
2009 年中華職棒因為假球案連年爆發,為了改善球員待遇、減低球員打假球誘因,勉強催生出自由球員制,和美國、日本及韓國實施 FA 的時空背景大不相同,實施的時間也晚了日韓十年以上。
至今中職只有陽建福、彭政閔、周思齊和張建銘申請成為自由球員,每年願意行使 FA 權利的球員比例相當低,行使後拿到優渥合約的只有彭政閔和周思齊兩人,目前也沒有任何一個球員經由 FA 轉隊,這套 FA 可說還沒辦法達到”大幅改善整體球員薪資”的效果。
那為什麼目前中華職棒的自由球員制成效不彰呢? Xavier 認為, FA 的補償制偏高跟球隊數太少是最主要的原因。
首先是補償制的部分,從下面 Xavier 整理的這張表格可以看出,除了美國大聯盟外,台日韓職棒的自由球員制都有所謂的轉隊費補償,又以日職最低,韓職最高。
台美日韓職棒自由球員制簡易比較表:
註 1 :台日韓職棒除了純轉隊費補償外,若有加上選秀權或一名現役球員做補償,則轉隊費可以依比例調降。
註 2 :中華職棒若是自由球員過了年底還沒完成新合約,則轉隊費減半。
據了解,中華職棒現行的自由球員制正是參考韓國職棒所寫成,兩聯盟 FA 的許多條款也確實相當類似。只是考慮到台韓職棒的現況,這套補償制在韓國行得通、造成明星球員薪資飆漲,在中職就不見得是如此。
當初中華職棒雖然考量到國情問題,把 FA 轉隊費補償設為球員年薪的 2.5 倍,略低於韓國的 3 倍(最初為 4.5 倍),但在目前中職各球團母企業對球隊奧援有限、經營格局又不大的情況下,要想拿出這筆轉隊費,仍不是容易的事,尤其幾年前中職球團多是中小企業的時候更是如此。
影響所及,即便有球隊願意支付轉隊費來網羅自由球員,也往往因為轉隊費導致加碼空間有限,變成第一次的開價就是加入轉隊費計算後的”最終開價”,讓球員轉隊的可能性大幅降低,母球隊只要加碼一次,球員就篤定續留。
也正是因為轉隊費障礙,過去幾年中職只有所謂的”超級大咖”申請 FA 後,才有辦法引起其他球隊開價(唯有如此才值得)。其他不夠大咖的球員,更是連申請都不敢申請,以避免行使 FA 後,陷入沒人開價、又回去和母球隊一對一談約的尷尬情況。
再來就是中華職棒的球隊數太少問題,韓國職棒的自由球員制會達到良好的效果,除了韓職母企業多是超級大財團、並且願意全力奧援所屬球隊外,韓職球隊數夠多、容易引起多隊角逐明星球員,也是關鍵之一。
因此,中華職棒的自由球員制若要達到”大幅改善整體球員薪資”的成效,除了得先調降補償制外,還得寄望未來球隊數能有所增加。
另外,九年才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規定, Xavier 也覺得有下修空間,雖然九年年限與韓國相同,但不一樣的是中職球員的棒球生命明顯短於美日韓,既然球員連 FA 都可能等不到,又如何經由 FA 來改善薪資?
中華職棒歷年申請 FA 的球員:
不過平心而論,即使中華職棒現行的自由球員制還有不少問題,但從過去行使 FA 的陽建福、彭政閔和周思齊來看,就他們個別而言,確實也收到了一些效果。
如陽建福在成為 FA 的 2011 年,只繳出 8 勝 6 敗、防禦率 6.44 的成績相當不理想,以中職過去的情況,不要說加薪,被大幅砍薪都是必然。所幸在自由市場統一獅曾對陽建福開價,讓牛隊被迫加碼留人,反而讓陽建福簽下加薪十萬的三年合約。隨後的彭政閔和周思齊也都是因為類似情況,獲得一份不錯的長約。
這次張建銘成為自由球員,從各種情況來研判, Xavier 認為轉隊的機率不高,要是沒有其他球隊開價,也不見得能獲得大幅加薪。但不論如何,在中職自由球員制仍是窒礙重重的情況下,張建銘有心挑戰更高身價就值得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