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102 年 8 月 13 日 發稿單位:學校體育組 單位聯絡人:李科長裕仁/林科員筠宸 電話: 02-8771-1029/02-8771-1017 E-mail :bruno@mail.sa.gov.tw/yuchen@mail.s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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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 102 )年 8 月 13 日報載「『泳起來』好大喜功 泳池恐養蚊子」,教育部體育署澄清如下: 一、 99 年度申請興整建游泳計畫欠詳實或欠完整,仍核定補助: 因申請計畫包含新建及既有泳池整改建,既有游泳池條件與申請項目差異,申請補助計畫書資料(包含可行性評估及經營管理資料)部分欠詳實或欠完整,教育部嗣後將要求受委辦單位,將「實地訪視」階段申請單位之補充說明詳實製作書面記錄,已於 100 年度改善。
二、查核所指 6 校重複補助,實際上僅 2 校有重複支用疑慮且經費已追繳: 教育部未重複核定補助計畫,實際上僅 2 校有重複支用疑慮,教育部 100 年已函文追繳補助經費, 101 年度已繳回。
三、專業輔導地方政府及學校永續營運及維護,不會形成蚊子池: ( 1 )建立專業輔導機制,受補助學校一律參加經營研習:教育部委託學者專家組成專責輔導小組,訂定「游泳池新整建規劃參考手冊」供學校參考使用,辦理「游泳池新整建規劃研習會」與「游泳池經營與管理研習會」等,協助受補助學校游泳池設計與施工,以提升使用效益。
( 2 )持續補助經營管理困難之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經費,優先補助偏遠地區或鄉、鎮學校。
四、教育部補助新建游泳池,兼顧使用效能與平衡城鄉差距,提供學生更多學習游泳的機會: 基於既有游泳池學校集中分布於都會區之事實,泳起來計畫即考量兼顧使用效能與平衡城鄉差距, 99-101 年度補助新建學校 19 校,沒有一校位於臺北市,至於位於直轄市之學校僅 3 校(屬於原臺南縣、臺南市及高雄市各 1 校),占受補助學校比率僅 15.79%;如以地區別統計,則位於中、南、東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學校計 16 校,占受補助學校比率達 84.21%。
五、高中職游泳檢測合格率偏低,經由推展游泳教學提升改善: 教育部已經由補助學校租借社區游泳池、辦理學生游泳學習營等方式,推展高中職游泳教學,改善提升游泳檢測合格。
六、持續針對受補助學校督導考核,改善執行情形: 本專案計畫管考已委託專業單位追蹤輔導,安排委員到校進行輔導訪視作業,定期召開輔導會議。加強輔導工程及經費進度落後之學校,依其需求不定期邀請委員至學校輔導。
七、推動學校辦理校內外游泳教學 教育部積極協助縣市政府成立游泳教學資源中心並協助無游泳池學校辦理游泳教學,教育部推廣無游泳池學校進行游泳教學,本部積極提供平台及媒介協助學校引進公私立游泳資源,辦理無游泳池學校觀摩會協助進行媒合。並訂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學生水域安全注意事項(含游泳教學)。
八、針對泳起來計畫按季統計並提報執行成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已切實檢討改進。 針對教育部辦理泳起來專案,依審計部中華民國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本年度公立中等以下有游泳池學校,其收支結果,……,尚無短絀學校,……;另游泳池因經費無著用或使用情形欠佳者,已由上年度 43 校,減至本年度 4 校,顯示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情形已有改善,……」教育部仍會積極依據「泳起來專案」計畫目的,提供品質良好之游泳學習環境,保障學生學習權益;提升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確保學生從事水域休閒活動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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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單位:新聞組 更新日期:2013/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