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盟認可
無放水事證
〔自由時報記者倪婉君/台北報導〕遭中職封殺的曹錦輝,卻得到大聯盟總部查無放水事證的認可,允許他可以重回美國打球。但經紀人張嘉元昨天表示,目前尚無美國球團開出合約。曹錦輝預定 12 月前往澳洲職棒,加入阿德雷德鯊魚隊打新球季,尋求爭取參加大聯盟春訓的機會。
33 歲的曹錦輝在 2009 年捲入「黑象事件」後遭台灣棒壇封殺,但他並未忘情棒球,除了 10 月時對外透露每天花 5 小時加強體能外, 12 日又在大聯盟 12 支球隊球探觀看下投球,還飆出 93 英里(近 150 公里)球速。
日前獲測試 飆速近 150km
但測試後已過 1 週,目前曹錦輝尚未得到美國球隊青睞。只是台灣棒壇無法接受曹錦輝的道德瑕疵,卻已得到大聯盟的認可,認定他只要能獲得美國球團開出合約,就可赴美打球。
預定先赴澳洲打職棒
張嘉元昨天透露,其實曹錦輝在 2010 年 6 月已接受過 2 支大聯盟球隊測試,當時就可以輕鬆飆出 94~96 英里速球(約 151~154.5 公里間),且立刻獲得洋基和藍鳥開出小聯盟 3A 合約。
只是當時遭到大聯盟總部阻擋,表示須查明曹錦輝在台灣並無放水事證,才能讓他加盟。張嘉元表示由於調查時間很長,曹錦輝才放棄重返棒壇,並轉行經營餐廳,但這次又重燃投球熱情,才委託他再向大聯盟確認。
結果大聯盟當時經過 1 年時間調查,認定曹錦輝沒有放水,也表示會給他機會。只是雖然曹錦輝仍有球速,但畢竟目前已有年紀,因此尚無球團和他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