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補助各國民小學參加五大盃賽及中華盃實施計畫
一、目 的:鼓勵各國民小學參加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辦之五大杯賽及中華盃,以提昇本縣國民
小學排球水準。
二、適用對象:嘉義縣各國民小學。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以下稱本會)。
四、實施日期:自 100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3 年 7 月 31 日止。
五、申請資格:參加本會所辦各項比賽( 100 年 8 月 1 日以後)國小組獲得第 1 名者。
六、補助金額:每隊每次新台幣 5,000 元整。
七、附 則:
(一)五大盃賽:各校申請次數 1 學年以 2 次為限,本會 1 學年補助總次數以 6 次為限(以申請
先後順序為準,郵戳為憑)。
(二)獲中華盃參賽資格一律補助。
(三)本計畫第五點申請資格為獲獎比賽後 1 年內,如某校於 100 年 8 月 15 日獲國小 6 年級男
生組第 1 名,可申請日期為 100 年 8 月 15 日至 101 年 8 月 14 日。
(五)補助經費可由學校自由運用。
(六)請填申請表(每隊 1 張)並郵寄至本會(地址: 621 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埤角 3 鄰 31-2
號,姜智棟收)。
(七)需於比賽前向本會申請(以郵戳為憑),比賽後恕不受理。
(八)五大杯賽以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布為準,如永信盃、華宗盃、和家盃、青年盃等,如排
協修正五大盃賽,本辦法亦隨同修正。
八、本辦法經嘉義縣體育會轉呈嘉義縣政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