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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運動發展科 - 活動訊息 | 2017-06-15 | 點閱數: 705

各單送府核銷費用時,煩請確認下列資料是否備齊謝謝

核銷費用各項金額上限及規定請依照「106年運動 i 臺灣計畫申辦作業原則」辦理。

  1. 領據
  2. 收支結算表
  3. 活動成果表活動照片(含電子檔,可寄承辦人信箱 lch0903@mail.cyhg.gov.tw
  4. 接受嘉義縣政府補(捐)助經費明細表(一式兩份)
  5. 原始憑證(如有誤餐費請附活動流程時間,中午須超過 12:30,晚上須超過 18:30 )
  6. 活動資訊公告截圖
  7. 表格詳如附件